

李 芃(722-785),字茂初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
初任上邽主簿,后为长安尉。 永泰元年(公元765年),以秋浦复置池州,李芃被“诏行州事”,首任池州刺史。在任时,为控制江南农民起义军,将州治由原石城迁至贵口(今池州市城区),新筑州府,加固设防。并奉诏极力讨伐农民起义军,平定池州。后摄江州刺史。德宗立位,授河阳三城镇遏使。
兴元初年,迁检校尚书仆射。时值天下纷争,谓所亲曰:“务以力胜,其可尽乎?救敝者,莫若德。方镇之臣,宜先退让”,“以死权锢禄为戒,固求罢归”(《新唐书》),遂以病老,求罢归乡。